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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手续

2017年8月7日更新

在留手续

如何获得在留期间的更新许可

为了停留在日本而需要办理的各类手续即称为“在留手续”。如果超过了入国时所获得许可的在留期间,而要继续停留时,请前往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申请在留期间的更新许可。

  1. 申请期间・・・出入国在留管理庁于在留期间到期前的约3个月起,可受理更新许可的申请。请务必于在留资格失效前办理手续。
  2. 申请时必须提交的文件等
全体留学生共同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填写“申请人制作用1〜3”后,于提交给入国管理局前,先提交给国际課。
请大学在“所属机构等制作用”的表格内盖上御茶水女子大学的章后,再提交给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下载(日语)(新しいウインドウが開きます)
护照 向国际課提交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时出示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在留卡)
学生证
收入印花(4,000日元份) 可以在邮局、便利店等处购买
证明可支付经费能力的文件 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窗口出示本人名义的存折
※可能会要求来自中国、孟加拉国、缅甸、蒙古的外国留学生提交。
公费奖学金领取者需要准备的文件
公费留学生证明书 向国际課申请开具(申请后3个工作日后开具)
学习奖励金领取者需要准备的文件
学习奖励金领取证明书 向国际課申请开具(申请后3个工作日后开具)
大学生、研究生需要准备的文件
在学证明 证明书自动发行机
成绩证明书 证明书自动发行机
预科生需要准备的文件
在学证明 向国际課申请开具(申请后3个工作日后开具)

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留学审查部门)
电话 : 0570-034259 (410)

临时出境/再次入境时

如果在长假期间回国,或是因旅行和研究等需要临时离开日本时,必须办理校内手续。必要的相关手续是为了确认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请务必进行申报。

下载“临时回国及旅行申报表”(日语)

手续流程:

  1. 请填写下载好的文件
  2. 获得指导教师的许可,并请他在“临时回国及旅行申报表”上盖章
  3. 向国际課提交“临时回国及旅行申报表”
  4. 回到日本后再次前往国际課签名以示返日

出境时,请务必出示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或在留卡。此外,请于出境后一年内返回日本。
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的制度于2012年7月改制,导入“认作再次入境许可制度”,因此持有有效护照及在留卡的外国人,如果在出境1年内再次入境时,原则上已不再需要取得再入国许可。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法务省“新在留管理制度”

邀请家人来日本/让家人同住在日本

如果是需要家族停留签证的外国人,邀请祖国的家人来日本短期停留时,请先集齐下列文件等后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以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家人在驻外日本公馆取得签证时所必须提交的文件)。但是,可以使其停留在日本的“家人”仅限于配偶和子女。

必要文件: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有专用表格。下载请点击这里(日语))
  • 证明供养能力的文件
    (公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领取奖学金证明书、存款余额证明、本国汇寄金额的凭证等文件)
  • 在学证明
  • 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
  • 照片(4×3cm、不可戴帽、且无背景、影像鲜明)

孩子出生

如果和家人一起来到日本,并且在日本怀孕,不仅要和伴侣商量,还要向御茶水女子大学保健管理中心及指导教师就是否回国生产还是在日本生产、是否要办理休学手续等事项进行详细商量,得出一个结论。
如果决定要在日本生产,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生产后,请医生、助产士出具出生证明。

  • 出生申报
    孩子出生后的14天以内,持出生证明、母子健康手册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公所的户籍承办处申报。需提交出生证明、母子健康手册。需要取得在留资格等时,请领取出生申报受理证明书。
  • 取得孩子的在留资格
    孩子出生后的30天内,持出生证明到入国管理局等进行取得在留资格的申请。需要出生申报受理证明书(在办理(1)中的手续时向市区町村公所索取)、父母的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以及父母的护照。
    申请后将会交付再留卡。
    在孩子出生后60天内出境则无需申请,若停留60天以上则请务必申请。
※ 外国人登录
注:入国管理局的制度于2012年7月改制,因此不再需要进行外国人登录,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在出生后的30天以内,到入国管理局等处申请取得在留资格。(参阅(6))。取得这一在留资格的许可后、成为中长期在留者的时刻起,即受新在留管理制度的管理。详情请查看此处
法务省“新入国管理制度”
  • 国民健康保险
    欲让出生后的孩子参保国民健康保险,请于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公所,在办理(1)(2)的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此外,如果母亲已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将获得生产临时补助金,请在办理国民健康保险参保手续时一并提出申请。
  • 婴幼儿医疗补助
    孩子在婴幼儿时期,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时可以享有费用减免的补助制度,请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公所的窗口进行确认。
  • 申请儿童津贴 
    将支付儿童津贴给养育有尚未从小学毕业(0岁至12岁)的儿童的人。请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公所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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